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5―01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l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适应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公司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 年7 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公司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有: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对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法核算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引起的追溯调整对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 | ||||
留存收益 | -32,135,552.54 | -86,049,723.14 | -32,135,552.54 | -86,049,723.14 |
其中:未分配利润 | -28,921,997.29 | -77,444,750.83 | -28,921,997.29 | -77,444,750.83 |
盈余公积 | -3,213,555.25 | -8,604,972.31 | -3,213,555.25 | -8,604,972.31 |
净利润 | 53,914,170.60 | -84,857,339.69 | 53,914,170.60 | -84,857,339.6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52,857,916.00 | 652,857,916.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261,952.21 | -794,231,078.90 | -73,261,952.21 | -794,231,078.90 |
资本公积 | -40,654,300.17 | -55,323,439.76 | -40,654,300.17 | -55,323,439.76 |
其他综合收益 | -472,099.50 | -472,099.50 |
(3)除上述影响外,公司执行前述修订后的准则对公司报表及附注无其他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5―01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l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适应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公司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 年7 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公司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有: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对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法核算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引起的追溯调整对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对比较期间(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 | ||||
留存收益 | -32,135,552.54 | -86,049,723.14 | -32,135,552.54 | -86,049,723.14 |
其中:未分配利润 | -28,921,997.29 | -77,444,750.83 | -28,921,997.29 | -77,444,750.83 |
盈余公积 | -3,213,555.25 | -8,604,972.31 | -3,213,555.25 | -8,604,972.31 |
净利润 | 53,914,170.60 | -84,857,339.69 | 53,914,170.60 | -84,857,339.6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52,857,916.00 | 652,857,916.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261,952.21 | -794,231,078.90 | -73,261,952.21 | -794,231,078.90 |
资本公积 | -40,654,300.17 | -55,323,439.76 | -40,654,300.17 | -55,323,439.76 |
其他综合收益 | -472,099.50 | -472,099.50 |
(3)除上述影响外,公司执行前述修订后的准则对公司报表及附注无其他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