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5-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2名,许红明监事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刘霄雷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18,564,452.6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1,856,445.27元,可供分配利润196,708,007.39元。拟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92,111,499.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4,596,507.42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1、2、3、4、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5-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2名,许红明监事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刘霄雷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18,564,452.6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1,856,445.27元,可供分配利润196,708,007.39元。拟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92,111,499.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4,596,507.42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1、2、3、4、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