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ADMIN 加入时间:2016-08-27 11:34:0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款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5,878,571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699,482,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16%;

(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17,396,3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39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32%。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5,878,571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686,482,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17%;

(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17,396,3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41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31%。

特此公告。

龙江交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ADMIN 加入时间:2016-08-27 11:34:0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款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5,878,571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699,482,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16%;

(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17,396,3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39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32%。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5,878,571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686,482,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17%;

(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17,396,3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41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3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