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ADMIN 加入时间:2013-04-25 14:24:2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用地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童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龙运现代”)为满足运营车辆加气的需要,租赁黑龙江省交通实业总公司(简称“交通实业”)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文道街副74号10000平方米经营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哈国用(2005)第14007号,宗地号:2-11-1204-1)建设CNG天然气加气站,专供自有运营车辆加气使用并兼做“的士码头”。租赁期限为6年,租金为每年100万元,6年租金合计600万元。交通实业为龙运现代关联方,因此该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刘德权 蔡荣生 方云梯

2013年4月19日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ADMIN 加入时间:2013-04-25 14:24:2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用地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童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龙运现代”)为满足运营车辆加气的需要,租赁黑龙江省交通实业总公司(简称“交通实业”)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文道街副74号10000平方米经营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哈国用(2005)第14007号,宗地号:2-11-1204-1)建设CNG天然气加气站,专供自有运营车辆加气使用并兼做“的士码头”。租赁期限为6年,租金为每年100万元,6年租金合计600万元。交通实业为龙运现代关联方,因此该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刘德权 蔡荣生 方云梯

2013年4月19日